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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判为破产付3600万新西兰元 华人老板提起上诉

时 间:2019-03-28 03:18:53 来 源:本站整理

  中新网3月27日电 据新西兰天维网报道,近日,于2013年宣布破产的新西兰昔日建筑业巨头Mainzeal公司的华人老板Richard Yan,向新西兰高等法院提起上诉,因为高院裁定他需为公司破产支付3600万新西兰元,他称高院作出判决时犯了几个错误,其中包括与债务有关的调查结果。

  在2013年宣布破产时,Mainzeal是新西兰的第三大建筑公司,欠下了债权人超过1.1亿新西兰元的资金。

  2019年2月,高等法院裁定,Mainzeal进入破产阶段时经营了9年时间,其母公司Richina Pacific从Mainzeal借钱购买中国资产。

  法院认为,Richard Yan应该为损失的三分之一承担责任,因为作为Richina Pacific的股东,他从向Mainzeal借来的资金中获益,因此,裁定他要为此付出3600万新西兰元的“代价”。

  如今,Richard Yan对此判决提出上诉,上诉书中称,高等法院在作出裁定时,犯了几个错误,其中包括与债务和公司破产倒闭原因有关的调查结果。高等法院的裁定认为,Yan在Mainzeal破产中所要负的责任,要远大于其他董事,而Yan对此并不认可。

  上诉书表示,高等法院错误地认定Yan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在Mainzeal清盘时,给公司债权人造成了总计1.1亿新西兰元的损失。同时,Yan还对高等法院对其他公司董事的赔偿金额判决结果,提出了质疑。法院要求公司几位股东,每人都需要向债权人支付600万新西兰元,Yan认为,自己却要为此承担3600万新西兰元的责任,这种判决结果难以接受。

  2018年,会计和咨询公司BDO的清算人Andrew Bethell和Brian Mayo Smith,将Mainzeal公司的数名董事和Yan告上,法庭。清算人指称,这些董事允许公司在破产时进行交易,要求他们向债权人偿还7500万新西兰元。而公司董事们对于清算人的指控,给予了坚决否认。

  Cooke法官表示,在Mainzeal得到来自母公司Richina Pacific的帮助时,董事们并未违规,但当两家公司在2009年重组后分开时,事情发生了变化,允许公司在那一阶段继续交易,属于违规行为。

  而Yan在上诉书中指出,高等法院的调查结果,是在其没有作出充分陈述和提供证据的情况下出台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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